| 1 | 河北金派律师事务所 |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法律服务项目 | (一)审查事项 1.对市生态环境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协议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风险评估; 2.对市生态环境局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其他重要文件草案进行咨询论证与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3.对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完善的意见或建议; 4.对市生态环境局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5.对以市生态环境局名义对外签订的法律文书及其它重要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参与事项 1.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论证、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提出法律意见; 3.应邀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案件审查会议,提出完善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程序的意见或建议; 4.为市生态环境局信访部门依法处理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并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5.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法制教育,举办专题法治讲座以及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 1.法律服务工作采取坐班工作制、会议工作制、电话、信函咨询制、承办负责制和委托服务制等。中选的律师事务所负责统筹安排法律服务室工作,按照本需求中对法律服务律师的基本要求,为我局确定2名熟悉政府机关法制、环保行政事务的专业律师驻我局工作,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等事宜。工作日安排律师坐班,其余时间随机接受咨询,并按时办结法律服务人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未经我局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2.法律服务人员通过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专题研究等活动以及电话信函咨询或者接受委托开展法律服务,出具书面法律建议意见等(电话咨询的可口头建议)。 | 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28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76号令)以及律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执业规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