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YJK-G2-20230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15:00
福建教育学院高校住宅装修工程项目投标邀请书
福建敖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龙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顺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教育学院高校住宅装修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教育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教育学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金牛山高校住宅小区5号楼;
工程建设规模:装修面积约200平方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对福建教育学院高校住宅进行装修;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8017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标段划分(如果有):/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建办市(2019) 50号、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4)其它详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 月17日8时30分00秒至2023年3月23日17时30分00秒到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4号(地铁西洋站旁原福州晚报社)1号楼6层)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3月30日15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向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4号(地铁西洋站旁原福州晚报社)1号楼6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网址:)、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址: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教育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22360 ,传真:/
联系人: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医科大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洋路4号(地铁西洋站旁原福州晚报社)1号楼6层,
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fyzb2004@
项目负责人:许晓娟0591-8356918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雨枚 0591-83569185
财务联系人(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宜):黄先生 0591-8356918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教育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联系电话:0591- 8378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