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北省咸丰县姚家坪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3-17 11:31|发布单位: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8|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项目概况】
湖北省咸丰县姚家坪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FX-202303-FS0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6-2023-01417
3、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姚家坪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勘探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9.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69.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家勘查技术单位对该处矿区制灰用石灰岩矿进行勘查,包括地形测绘、地质测量、钻探、岩矿测试及其他地质工作,按规范编制相关成果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18日至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1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项目为网上招投标模式,供应商只需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网上投标,投标时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服,联系电话:4006398178,或通过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智能客服在线咨询。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到后将在“咸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书时间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磋商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83号
联系方式:15629229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相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 珠山镇兴隆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15272944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27294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