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3-ZBNBCG-F3001
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2023年03月15日在《军队采购网》(
1.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四、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于各包组)”中“(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二类或以上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更正为:“(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或具备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事项(二类及以上,须同时具备大型车辆、小型车辆维修能力)或具备交通运输部门出具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在有效期内,二类及以上,须同时具备大型车辆、小型车辆维修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资质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延至2023年03月24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竞争性谈判文件各包组的《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表》中商务评分的“资质证明”项评分标准“供应商具备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2分,无则不得分。”更正为“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机动车维修相关事项(一类,须同时具备大型车辆、小型车辆维修能力)或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一类,须同时具备大型车辆、小型车辆维修能力),得2分,无则不得分。”
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公告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谈判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谈判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凡对本次延期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 系 人:柳汉鑫、郑文姗
联系电话:15013911511、020-66341768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