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023-NDCG003(招标文件编号:2023-NDCG003)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金港弘毅商贸有限公司新塘工区池塘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李庆帮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后湾村中心街3号
中标(成交)金额:80.0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李庆帮 | 宁德市金港弘毅商贸有限公司新塘工区池塘租赁项目 | 三都镇新塘工区原1-3生产班组内,总面积约280亩新塘工区池塘,30个月租赁使用权 | ①承租人在中标后,(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六个工作日内应一次性交清全部30 个月租金全款及履约保证金捌万元,如不及时交缴租金款,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将没 收投标保证金款; ②在租赁经营期间如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视为违约,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还 应按违约进行处理; ③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债权、债务等一 切都与出租方无关,并严格按照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相关条款履行义务。 ④经营的行业或用途:水产品养殖使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 ①在30个月租赁期限内,如市、区政府或所属的收储部门需征用土地或收回土地,双方应无条件同意并终止合同(祥见合同文本),具体约定按合同的规定办理,上述行为属特殊约定不属于出租方违约; ②上述标的物按现有状况,如面积及有关条件与现状有偏差,租金不作调整。2023年8月16日起,即出租方授权交付承租方使用时间,无论前一期承包方池内有无余物,承租方都有权自行处置,若承租方不及时使用该标的物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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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培华、廖天飞、陈锦平、阮品红、黄振洪(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00万以下的服务费比率1.5%,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1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金港弘毅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商业城C栋四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13030969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联系方式:小江、0593-297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江
电 话: 0593-297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