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塔里木油田区域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项目(三次)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塔里木油田区域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塔里木油田区域水基泥浆不落地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3-XJS23-FW007-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巴州分公司钻井现场磺化岩屑收集、岩屑废弃物依法合规进行处置,达到安全环保治理钻井废弃物、保护环境的目的,以此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该公司生产正常运行,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商为该公司所属钻井队提供钻井岩屑的现场收集、拉运、处置总包服务。
2.1.1项目金额:2136万元( 含税);
2.1.2 项目承办人:李瑾 联系电话:0991-7890859;
2.1.3 用户单位联系人:吴琴 联系电话:0996-6800924;
2.1.4项目单位:巴州分公司;
2.2招标范围:负责巴州分公司塔里木油田区域现场岩屑的收集、运输及环保处理场站内的合规处置,满足达标处理及再利用要求,对处理后的一般固体废物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并负责一般固体废物后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要求/标准:(标注*号条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它条款提供承诺即可)
★2.4.1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员、相应的收集设备、机具、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完好)等。地埋罐/暂存罐满足300方以上罐容;挖掘机需配备200型以上;翻斗车必须具备封闭拉运条件。(提供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需提供运输车辆翻斗车须配备电动篷布、行车记录仪、GPS的承诺)。
★2.4.2须按照项目要求配备专用成套设备,并能在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井并完成现场配套安装,技术服务措施和方案能够同时满足地方现行环保要求,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关于钻井岩屑处理装置使用的技术,施工所在地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须提供承诺。
2.4.3钻井固体废物满足《DB65/T 3997-2017 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中监测指标限制要求。
2.4.4钻屑的检测频次和要求按照油田公司和钻井公司检测规定执行,检测报告原件向发包方安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
2.4.5泥浆不落地撬装罐区域地面铺设1.5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面积为罐体底面积1.5倍,泥浆不落地一体化撬装罐区域防渗膜由承包商铺设,铺设区域四周防渗膜要向边缘外延≥0.5米,外缘应围成高0.3m×上宽0.3m的梯形围堰,将防渗膜铺在围堰之上,防止泥浆外溢。
2.4.6地埋罐下及周边铺设1.5mm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膜由承包商铺设。铺设区域四周防渗膜要向边缘外延≥0.5米,在不影响挖掘机工作的前提下,在外缘应围成高0.3m×上宽0.3m的梯形围堰,将防渗膜在围堰之上,防止泥浆外溢。
2.4.7钻井现场暂存岩屑的堆放点,四周堆砌方形围堰,以井场为水平基准,高度大于50cm(可预留作业机械进出口),岩屑围堰区域及四周采取防风、防渗措施,防渗应使用1.5mm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
2.4.8施工机具(履带式挖掘机)要求:履带式挖掘机行驶区域可采取不铺防渗膜,挖斗活动半径内可采用临时铺设方式进行防渗处理,行驶过程中,不得碾压损坏其它地面铺设的防渗膜,不得随意驶出井场以外区域碾压植被、重新开辟道路。
★2.4.9 施工机具操作人员需持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提供挖掘机操作证)
★2.4.10处理后钻井岩屑检测结果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中的各项限值要求。以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处理后钻屑取样检测报告为准,(提供近期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处理后钻屑的检测报告)
2.4.11国家和自治区如果颁布新的污染风险控制标准,处理后钻井岩屑检测结果须满足新标准要求。
★2.4.12满足项目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技术服务措施和方案能够同时满足地方现行环保要求,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关于钻井岩屑处理装置使用的技术,施工所在地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提供环评批复扫描件)
2.4.13处理后岩屑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含油率(HJ/TB6501-2017)、重金属常规因子(GB5085.3-2007)、COD浓度(GB8978-1996 二级)及苯并芘指标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满足DB65/3997-2017《油气田钻井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及DB65/3999-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规范》要求。(提供近期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处理后钻屑的检测报告)
★2.4.14在塔里木油田区域具有固定的废弃物环保处理站,需涵盖塔南区域(辐射哈得、果勒、跃满、富源、金跃、满深区块)、轮南区域(辐射轮南、轮西、东河区块)、塔中区域、山前区域(辐射克拉、克深、博孜、大北区块)等区域,同时应具有环保部门下发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和资质证书。(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及资质证书)。
(备注:环评报告审批行政区域:塔南富源、跃满、满深区块:沙雅县;轮南、轮西、迪那1区块:轮台县;塔中区块:尉犁县、且末县;克拉、克深、博大、博孜、大北区块:拜城县、温宿县英买力:新和县;迪那2区块:库车市。)
2.5服务区域:塔里木油田区域。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无
3.3财务要求:
2022年至2023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2年度还没有出具报告的,须提供2021年度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债。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无
3.5 信誉要求:
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供应商,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人提供截屏,以备核查):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href="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0年03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投标人对此做承诺或者情况说明)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人员要求:
3.6.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国家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
3.7 设备要求:见《技术要求》部分相应要求。
3.8 无。
3.9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10 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2020年03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0 起 以上质量事故
○2020年03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0 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03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0 起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以上零事件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或出具相应投标资料。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 2023-03-1719:00:00至2023-03-22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 招标文件按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7购买标书后,投标人应登录 href="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03-28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5.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7.1办理U-Key的信息: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西钻支行
银行地址:乌鲁木齐市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991-3717884 /3719844
7.2标书费、招标服务费统一开具电子发票。
开票联系人:马纯梅;联系电话:0991-7890692;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613室
7.3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610室
联 系 人:汤虹
电 话:0991-7890621/7890698
电子邮件:tanghongws@(咨询发至邮箱)
8.其它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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