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技术服务(二次)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技术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8-FK04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目前,塔里木油田特殊井况裸眼信息补充、增产措施前岩性物性确定、老井再评价、老井复查、套后饱和度评价等作业需求日趋强烈,套后测井技术需求越发凸显。
四中子测井结合了中子-中子与中子-伽马两种测量原理,提供开发后全面的岩石物理解释(岩性、孔隙度、饱和度等);地层适应性广(高、低矿,低孔情况下均有很好的应用效果);探测深度深70-90cm,受井周环境影响小;多种方式测量,施工简单;测速快(4-10m/min),仪器稳定性高,节省时间成本。它能提供中子孔隙度、密度孔隙度、总孔隙度、有效孔隙度、含油饱和度、含气饱和度等参数,可应用于老井挖潜、水淹层识别和评价、新钻井地层评价(水平井,高风险井,低阻油藏等)。预计年工作量10井次,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服务内容:提供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技术服务所需的地面仪器设备、井下仪器、辅助设备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技术培训、现场资料采集验收、资料处理解释、将解释成果上交到塔里木分公司解释评价中心,协助给甲方的解释成果提交和参与措施建议等相关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10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交付时间:按照油田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10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施工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区域服务井区等。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1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操作工程师1人,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
3.2四中子饱和度测井解释工程师1人,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从业简历及学历证明;(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井控证);(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设施要求:
至少具备1套四中子饱和度测井仪,包括1套四中子饱和度地面采集系统、1支四中子通讯短节、1支四中子热中子探测器(双探头)、1支四中子伽马探测器(双探头),井下仪要求耐温≥150℃,耐压≥105MPa。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型号、品牌、技术参数,投产年限);(2)设备及设备铭牌的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自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期,有四中子饱和度测井技术服务类似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合同清单,提供施工甲方单位签字和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井次及井深);(2)提供对应施工井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指包含项目名称的和签字盖章页);(3)提供相应业绩的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
3.5财务要求:/。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2023年03月18日08:00至2023年03月24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风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采用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如下:
5.1.1在投标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1.2同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递交地点: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
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递交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将采用线下开评标,投标人务必按以上要求递交纸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
7.2.1电子招标平台(线上投标三家及以上)。
7.2.2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一楼(线上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要求:开标现场投递纸质标书)。
7.3.开标异议:
7.3.1投标人三家及以上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7.3.2投标人不足三家将采用线下开标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现场提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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