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2、其他条件:a、本项目仅接受电梯整机制造企业作为投标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b、投标设备制造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级别为A级)且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资格(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级别为A级)或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为“-”或“>6.0m/s”。c、所投设备品牌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资质,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03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450万元及以上电梯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缺一不可,金额及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完工证明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2-9-01至2023-02-28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6、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信用要求:
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仅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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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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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 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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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