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哈油田2023年起泡剂代储代销协议(二次)
吐哈油田2023年起泡剂代储代销协议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数量 | 单位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起泡剂 | XHY-4 | 100 | 吨 | 技术要求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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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标产品范围:详见清单。
2.2交货地点:物资保障中心鄯善储运站。
2.3交货期:分批供货,接吐哈油田物资保障中心通知之日起15天内。
2.4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见附件,规格型号仅供参考,不低于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实缴资本至少200万元(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最新年度报告截图或经工商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信息证明为准);
3.2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为准);
3.3 投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在能源一号网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准人过期除外);③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准人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5 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3.6投标商须为生产厂家,且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7样品评价:投标人在开标前一周送小样至吐哈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进行检测且合格(以吐哈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出具的评价报告为准);
3.8提供国家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检测数据涵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指标或参数,且均检验合格;如无法提供加盖CMA或CNAS印章的检验报告,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的CMA或CNAS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系统查询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0日10时至2023年3月27日1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4月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吐哈分部 |
地址:新疆哈密石油基地 | 地址:新疆哈密石油基地招标中心 |
邮 编:839009 | 邮 编:839009 |
联系人:陈兴辉 | 联系人:张笑 |
电 话:0902-2760111 | 电 话:0902-2771117 |
电子邮件:chenxhth@ | 电子邮件:tczhangxi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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