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中标公告 正文
广东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采购HMD2023-10)的中标、中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采购HMD2023-10)的中标、中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3-03-20
详细内容:
一、项目编号:HMD2023-10(招标文件编号:HMD2023-10)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大洋路134号A404

中标(成交)金额:0.001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深圳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病案托管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胜洲、吴剑丰、林晓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计算依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低于5000元时按5000元收费。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总分排序

1

深圳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33

31.00

20.00

94.33

1

2

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6.00

34.00

14.29

94.29

2

3

深圳搜鑫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9.33

26.00

11.32

76.65

3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数美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福永街道大洋开发区大洋路134号A404

中标(成交)金额(元/箱/年):1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        



联系方式:0752-7381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含美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0号八方新越23层2301            



联系方式:0752-2847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女士、(代理机构)黄工



电 话:  (采购人)0752-7381667、(代理机构)0752-2847237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