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湾区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共富示范区专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在“政采云”( style="font-size: 18px;">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龙湾区[2023]209号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龙湾区创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共富示范区专项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份 简要规格描述: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在“政采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 址: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6836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6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昭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25621907
质疑联系人:苏红
质疑联系方式:150885891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6楼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