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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始建2023-2026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中标(成中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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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始建2023-2026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中标(成中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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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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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3000050
二、项目名称:始建2023-2026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仁寿大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始建镇杏花社区7组13号
6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仁寿大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始建镇2023-2026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
始建镇
1、服务范围:始建镇
2、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2.1、对服务范围内各村(社区)干线重点地段内的垃圾设施中的垃圾每天至少清运一次,其他垃圾设施中的垃圾至少每两天清运一次。节假日增加次数,保证垃圾不爆满。不可回收垃圾密闭运输至垃圾中转站。
2.2、垃圾基座(亭、桶)、转运车每周清洗和维护一次,确保立面清洁;清运时将垃圾设施周边清理干净。
2.3、监督“社区保洁员二次分类”,做好“清运员三次分类”。
2.4、及时转运处置垃圾设施周边的建筑垃圾、公路沿线的大件垃圾等农村垃圾分类运输到对应的指定地点。
2.5、及时清运堆放在主要公路沿线空地上无人管理的垃圾。
3、车辆及人员要求
3.1、供应商须自行配备车辆。(注:需提供购买或租赁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提供管理人员1人、司机2人、清运工作人员2人,并负责工资、福利、待遇等。
3.3、车辆管理:
①车辆的燃油、维修、保养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②车容整洁,专业化运输,无超高超载、沿途洒漏或车轮胎带泥污染道路。
③作业车辆每班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并按时进行车辆维护保养。
④作业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与采购方无关。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实施,甲方和涉及的村(社区)不定期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
4.2、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为转运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为作业人员购买保险,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人员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处理,与甲方无关。
4.3、及时向甲方报告本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无条件配合甲方和服务范围内的村(社区)迎接重要视察、考察、检查等活动,协助村(社区)开展大扫除和其他需垃圾转运的工作,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4、规范管理服务区内的垃圾设施,确保设施完好,转运员损毁设施的需照价赔偿,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切事故,全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5、考核细则
5.1、本项目考核由村(社区)组织实施不定时考核。按月考核,每月不低于1次,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计发。
5.2、考核办法
采取考核得分计服务费方式。实行100分制,每月由服务的村(社区)考核,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视为合格,支付当月全额服务费;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的,按得分百分率支付服务费。80分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被省市县镇发现问题的,按考核评分标准直接扣减当月服务费。
5.3考核评分标准
1、将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在指定地点外随意倾倒。(一处问题扣1分,未限时整改的扣2分)。
2、服务范围内有垃圾设施中的垃圾爆满溢出、其他成堆的垃圾、垃圾设施周边不干净、整洁(2米内)的,发现一处问题扣2分,未限时整改的扣2分。
3、未按转运频率及时转运垃圾的,每处超时一次扣1分,不限时整改的扣2分。
4、不定期清洗垃圾设施、垃圾桶和垃圾车的,每发现一次一处扣1分。
5、垃圾收转运过程中,车子未密闭运输,有沿途撒漏现象,一次扣2分。
6、未及时转运垃圾设施周围的建筑垃圾、主要干线的垃圾、公路边的大件垃圾的,每处每次扣1分。
7、转运人员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10分。
8、被县级部门检查通报的,每次扣5分。
9、因乙方工作原因被省级及媒体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服务费10000元;被市级及媒体通报批评的,每处扣服务费5000元/次;被县级领导及媒体通报批评的,每处扣服务费2000元/次;被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通报曝光的,每处扣服务费500元/次。被镇执法办检查通报曝光的,每处扣服务费200元/次。
10、出现环境卫生突发事件时,服务公司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0分钟内安排,未按规定时限安排的,每次扣5分。
1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支付第一月合同总金额30%作为预付款,月末考核合格7日内支付至当月合同总金额100%,后期每月按照考核要求支付款项,考核合格7日内支付当月合同总金额100%,考核不合格按照考核要求扣当月服务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妍玲
、
袁利
、
陈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要求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12000元整(壹万贰仟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仁寿县始建镇人民政府
地址:
眉山市仁寿县始建镇荣盛街49号
联系方式:
028-3687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仁寿大道二段117号(中央国际广场)1幢A单元15层1号
联系方式:
028-36765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老师
电话:
028-36765679
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0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仁寿大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pdf
始建2023-2026年农村垃圾转运服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始建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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