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PSA电驱注氮设备租赁(特油)
PSA电驱注氮设备租赁(特油)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2022110149FW1673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租赁3套PSA电驱注氮设备提供注氮气服务。在租赁期内,保证在额定工况下PSA能持续运行,氮气纯度达到98%及以上,试运行正常。计划金额:186万元(暂估含税)。
2.2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1标段明细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特种油开发公司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确保所提供PSA电驱注氮设备状况良好,运行平稳,非承租方原因不得出现大修故障,否则由出租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果修理时间超过24小时,出租方应提供备用设备用于调剂。
(2)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PSA电驱注氮设备。提供设备原始发票或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如有改装,提供改装费用发票)。投产年限≤5年,以出厂之日算起。
(3)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额定排量不低于900 Nm3/h、不高于1200Nm3/h,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必须保证纯度≥98%。在租赁期内,保证在额定工况下PSA分子筛能持续运行,氮气纯度达到98%及以上,试运行正常。如氮气纯度达不到上述要求,需要更换PSA分子筛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每套PSA电驱注氮设备含制氮及增压设备,设备要求固定式或撬装式状况良好,运行平稳,适应辽河油区及外围采油区域的地貌条件,通过特殊路段及进入油田、苇田等特殊区域相关手续齐全。
(5)PSA电驱注氮设备氮气纯度检测仪、流量计(要求用旋进漩涡流量计)、压力表、氧含量检测装置(要求具有存储和远传功能)、过程控制仪表、安全附件等仪器仪表配备齐全、显示准确、灵活好用,按期检定且在有效期内。交接计量流量计的安装、选型、检定等要按辽河油田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测量范围满足设备排量要求。
(6)符合辽河油田公司HSE管理标准要求。设备技术资料完整(包括:设备合格证、设备说明书、设备图纸、设备操作手册、设备保养手册等)。
(7)如特种设备应取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保证特种设备在有效的检验期限内使用。
(8)出租方负责安排技术人员对我公司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培训。
(9)PSA电驱注氮设备附件配备要求:详见附表2技术要求附表1-4。
(10)设备验收:详见PSA电驱注氮设备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且资产负债率低于70%,当年新成立公司、高等院校及分公司等,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 Nm3/h、不高于1200Nm3/h,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必须保证纯度≥98%。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4月4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6.1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段一18952元人民币(含税),标段二7950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提供开票信息、银行电汇凭证和邮寄地址,发送至“九、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招标中心会快递为中标人发出。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4月4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3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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