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场内新能源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终端服务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场内新能源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终端服务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3-21
详细内容: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场内新能源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终端服务”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场内新能源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终端服务

  2、项目概述:场内新能源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终端服务

  3、采购内容:









  项次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1



  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终端加装及维保服务



  1套



  3.47万元



  合同签订后第一年,包含系统第一年的运维费用



  2



  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维保服务



  1年



  0.42万元



  合同签订后第二年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89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磋商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8)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8日

  (2)方式:邮件获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4月3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北京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天纬三街2号。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盖章、签字。

  纸质版响应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纸质版响应文件。

  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只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密封响应文件,采购人于谈判当日现场拆封。谈判将于响应文件拆封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天纬三街二号院

  邮编:101318

  项目联系人:褚连祥

  电话:13901283285

  电子邮件:chulianxiang@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