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厂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2023DFQGZ00430/JG2023-06-0412),现澄清内容如下:
疑问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1页详细评审标准栏条款号2.2.3(1)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中要求: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所承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一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得3分; 2.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的建筑工程获得一个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得3分。 若我司提供的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为“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颁发的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内容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认定。
疑问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第2.3.3(3)条履约信誉中信用得分要求信用评价结果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最新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我单位认为本条目对潜在投标人存在地域限制,不符合规定,应以各地市相关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执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注:此次答疑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特此公告。
招 标 人: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环湖东路168号
邮编:230031
联 系 人:姚主任
电话:177181282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230051
联 系 人:廖星辰、龚蕾、刘志凌(805室)
电话:0551-62220060、15261561208、17775059782、13866140070
招标人:安徽省合肥汽车锻件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