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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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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标段名称:23年新能源工厂及泰达工厂消防值守项目
2.2实施地点:一汽丰田泰达工厂、新一工厂、新能源分公司(FTEV)(详见技术要求)
2.3服务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具体合同开始以生效日期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3,840,000.00(元)人民币,其中泰达工厂(FTTF)+新一工厂(FTFF)(含税)最高限价为1,920,000.00元,新能源分公司(FTEV)(含税)最高限价为1,920,000.00元
标段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
2、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以开标当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3、投标人需提供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以上资质要求如按规定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财务情况证明(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自2020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两年之内不得连续亏损。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中任意一项的第N年期末数值与第N+1年期初数值不一致的应附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并说明理由,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日为准)消防系统值守服务的业绩一份,年度单一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以及与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如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为消防系统值守服务或无法具体清晰体现消防系统值守服务部分的金额,还需要提供消防系统值守服务部分的金额大于等于50万元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和法人章。
注:“年度单一合同”是指签订时间为一整个自然年的合同。如提供多份合同,各份合同的签订时间需连续成一整个自然年。
人员要求:
(1)拟派遣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消防系统值守管理工作经验。
(2)拟派遣项目值守服务人员,按“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第5.2条”的规定配置人数,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① 人员配置明细表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 值守服务人员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或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且证书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③ 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消防系统值守管理工作经验的承诺书(本人签字)。
标段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1 20:00至2023-03-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2 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海博
电话:022-66230666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赵奕轩、安明娟
座机:0431-81868602、0431-80531741
手机:18526832316
邮箱:zhaoyixuan1@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30248/01 23年新能源工厂及泰达工厂消防值守项目 服务 2023-03-21 20:00 2023-03-28 17:00 2023-04-12 09:00 【】
招标采购公告
异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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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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