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安全会诊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H-ZB-FW-202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安全会诊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三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炼化企业安全会诊评估指南》, 采取现场实际勘查、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的实际核对、标准规范的符合性验证、实地测量、模拟计算、人员访谈、调查等方法,开展各专业合规性评估、人员密集场所抗爆评估、关键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性评估以及重点安全管理要素审核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深入摸底企业安全真实运行状况及管理水平,深度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查找管理短板和薄弱环节,识别企业安全面临的违规风险和漏洞,结合实际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完成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安全会诊评估项目,编制安全总体评估会诊报告及按企业需要出具专题评估报告,并对企业总体安全运行状况和管理水平进行打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全面依法合规,强化源头管控,推动企业提升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2.2 招标范围:包含现场检查、软件预测、报告编制等,以项目报告作为合格交付成果;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最高限价:260万元;(含6%增值税在内的一切费用)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并能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拟派10名及以上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注:①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②需承诺中标后拟派到呼和浩特石化公司专项项目组成员与投标文件拟派人员一致;)。
3.4.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石化、化工领域开展HAZOP分析或SIL评估,任意一项满足10项及以上或两项合计满足10项及以上。(2)在石化、化工领域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或安全监督检查服务,任意一项满足10项及以上或两项合计满足10项及以上。(3)在石化、化工领域投标人开展过5项安全管理咨询相关业绩和1项会诊评估或诊断评估业绩。注: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服务内容页、盖章页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 22日至2023年03月 2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 年 4 月 14 日 08 时 1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6.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宋永泽 邮箱: 3056601872@
电 话: 022-25911020 手机: 18822626262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