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苎溪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答疑部分:
问题1:没有工程量清单,什么施工发布工程量清单?
回复: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附件形式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问题2:请问工程量清单怎么没有?
回复: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附件形式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问题3:请问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在哪儿
回复: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附件形式随本通知一并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标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4000186.09元(大写:壹仟肆佰万零壹佰捌拾陆元零玖分 )。现将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及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予以发布,具体详见附件。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 3.2
| 投标报价
| 11. 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建〔2021〕7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0%,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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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为:
| 3.2
| 投标报价
| 11. 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要求、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8号)的规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建〔2021〕7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5%,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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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4.5”中“(1)安全生产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依据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建〔2021〕7号)的规定,按变更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更改为:“(1)安全生产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依据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 号)要求、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8号)的规定、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1年版《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渝水建〔2021〕7号)的规定,按变更后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6. 合同附件”“附件6: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进行了更改,具体详见附件。
5、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2.0%无法进行更改,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进行填报。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3年4月6日9时 30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