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第一录井分公司2023-2024年安全物资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渤海钻探第一录井分公司2023-2024年安全物资项目
招标编号:一、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安全物资项目共2个标包,A标护目镜等,共32个物资品名,47项物资;B标灭火器等,共19个物资品名,30项物资,预计采购总金额161.86万元(不含13%增值税)。
2、供货范围:渤海钻探第一录井分公司各施工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大港、冀东、长庆、新疆、海南等。
3、交货期或者供货周期:接收需方订货通知后,15天内送货到第一录井公司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为贸易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具有所投标段物资品种准入,不接受中国石油电子采购2.0系统供应商状态为“中止”或“终止”、投标产品状态为“冻结”或“暂停”的投标人投标。提供证明资料截图。
4、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最新的有效的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格。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7、A标段护目镜等投标人需提供烟雾报警器、消防头盔、消防战斗服、消防手套和消防靴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和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B标段灭火器等①二氧化碳灭火器 MTZ5 5kg、干粉灭火器 MFZ/ABC4 磷酸胺盐 4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T/ABC8磷酸铵盐8kg手提式、防火帽 XF DN60、防火帽 φ75须提供样品;②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中所有型号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助呼吸器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有效且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可查询。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3-23 08:00:00 至2023-03-28 17: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23-04-0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一录井公司西小楼F112会议室。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受邮寄。)
2、请投标人提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到现场进行投标登记。
3、本次招标无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3-04-03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一录井公司西小楼F112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钻探第一录井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团结东路
项目联系人:王工,电话:022-25923946,电子邮箱:w_hui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