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灵璧县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洪评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工程名称及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ACEG-202303904001,名称:灵璧县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洪评咨询服务。
2)工程概况及询价内容:
项目内容为中心城区供水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涉及城区范围内 32 条道路和现状光明水厂范围内的供水管线,一期总计供水管线长度约78.7公里米。洪评招标内容:本项目中涉及过河的道路有6条,共10处管道过河,需出具洪评报告,洪评评审(包含专家费),取得洪评批复。
具体管道过河段情况如下:
1、钟灵大道供水管道管径DN400,管道布置于道路北侧,管道穿越吴沟、大李沟、运石河;
钟灵大道供水管道过河示意图
2、汴河路供水管道管径DN400,管道双侧布置,管道穿越岳罗河;
3、奇石大道供水管道管径DN300-DN400,管道双侧布置,北侧管径DN300,南侧管径DN400,管道穿越团结沟、岳罗河。
4、虞姬大道供水管管径DN400,管道布置于道路西侧,管道穿越岳罗河、界洪河;
汴河路、奇石大道、虞姬大道供水管道过河示意图
5、解放东路路北过凌山路,管径DN300,管道穿越护城河。
解放东路供水管道过河示意图
6、龙山大道供水管管径DN300,管道双侧布置,管道穿越枣林沟。
龙山大道供水管道过河示意图
3)招标要求:
成果质量均应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4)招标控制价(含税):135000元(税率6%)。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包,拟选择1个中标人。
6)工期:满足项目负责人要求。
7)投标保证金:无要求。
2.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1)法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
3)资质、证书类要求:无。
4)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附件内的所有要求;
6)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3.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采购平(
4.报价方式
2023年3月27日14时0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采购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将签字盖章的“报价文件”、“相关附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截止日期后无法上传文件,未按要求上传附件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5.评标办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6.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方先生,电话:18133622569
2)招标人招标部门: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部
3)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与石台路交口安建国际大厦8楼工程管理部
4)联系人:陈先生/王先生,电话:0551-65869346。
7.其他各项要求:
1)具有此招标采购的能力,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参加询价的单位报价均超过控制价、投标报价单位过少、报价不具有竞争性或招标人认为价格不合理,招标人可否定所有投标报价单位的报价,招标人可无条件流标且不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8.重要:
8.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未到现场实地踏勘的,在开评标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再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拒签合同、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投标报价单位过少、报价不具有竞争性或招标人认为价格不合理,招标人可否定所有投标报价单位的报价,招标人不需要向投标报价单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