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2023-03-10更正公告
2023-03-22
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张家港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更正公告(ZJGFS-HX2023-G004)(第1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JGFS-HX2023-G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3-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中所属行业,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现更正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二、技术要求中基本服务要求,即“(一)投标人除须严格执行《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详见附件 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的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实施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注:1.当上述标准、规范、规程等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按照标准和要求高者执行,并且应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2.在服务期内,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标准、规范或评审工作程序等,则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评审工作程序等。(二)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投标人需在充分调研分析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为本项目设计的初步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方法、实施进度、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方案等,交付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三)如遇突发情况,投标人应积极协助采购人完成需要其配合的服务。投标人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后,仍需提供为期1年的质量保证服务,期内如出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投标人应积极响应,必要情况下协调技术力量到达现场配合处置。”现更正为“(一)投标人除须严格执行《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详见附件 苏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的要求外,还应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实施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注:1.当上述标准、规范、规程等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按照标准和要求高者执行,并且应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2.在服务期内,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标准、规范或评审工作程序等,则应采用新的标准、规范或评审工作程序等。(二)投标人须承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过,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投标人中标后若不符合此项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其相应损失。(三)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投标人需在充分调研分析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为本项目设计的初步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方法、实施进度、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方案等,交付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四)如遇突发情况,投标人应积极协助采购人完成需要其配合的服务。投标人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后,仍需提供为期1年的质量保证服务,期内如出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投标人应积极响应,必要情况下协调技术力量到达现场配合处置。”。
更正日期: 2023-03-2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张家港市沙洲西路2号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 瞿小玲 0512-58170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苏州政合信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B座1501室
联系方式: 谢政 0512-589181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政
电 话: 0512-58918185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