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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食堂承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3-211100-01639项目名称:食堂承包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720,000.00最高限价(元):720,000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能超过二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3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联系方式: 0427-22690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联系方式: 0427-8650051邮箱地址: 无开户行: 无账户名称: 无账号: 无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电 话: 0427-865008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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