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商响应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招商响应人应有至少2个中国大陆民航机场持续经营两年以上且截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在合作期内的类似项目经营经验(类似项目经营经验指会员卡服务、企业文化及产品展示等),提供租赁合同或者经营合同,签约机构(招商人)必须为机场或者机场所属机构,和第三方合作的协议不予认可。
3、招商响应人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过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且无违法记录、无商标侵权行为,无虚假广告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须就此条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函)。
4、招商响应人不得与招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其控股、参股公司,股东全部或部分为同一人或同一法人的法人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招商响应人没有在合肥市及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承诺书);
7、信用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招商响应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须提供承诺书):
1)招商响应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招商响应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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