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润滑油厂2023年IBC吨箱委外清洗业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华东润滑油厂2023年IBC吨箱委外清洗业务
招标编号:ZY23-SH09-FW1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东润滑油厂2023年IBC吨箱委外清洗业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东润滑油厂IBC吨箱采用清洗后循环使用的方式运作,回收后委托具有清洗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洗。该委外项目应符合当地的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2.2服务内容:
吨箱转移、清洗。
2.3服务标准:
服务商须按照招标人需求及时进行吨箱转移和清洗,转移过程中应做好有效防护,吨箱清洗验收标准如下:
目测:吨箱外观洁净,内部及下卸口无残油、无水及无任何杂质,吨箱编号清晰完整,吨箱附件完好。
触摸:用手触摸吨箱顶部的95%区域,无残油及黑色油泥;用手触摸吨箱侧面的95%区域,无残油及黑色油泥,并且吨箱标识要求完好。
擦拭:用白色清洁棉布对吨箱内侧95%面积进行擦拭,白色清洁棉布未粘有油污及黑色杂质
2.4服务期限:招标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后通过承运商评价考核,达标后可以签订第二年度合同。招标人经营管理模式发生变化,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要求(新规定)时有权提前3个月告知并终止合同。
2.5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不分别、转包,进行整体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含IBC吨桶清洗。
3.1.3财务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加盖公章的2020年至2022年的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单位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工商注册信息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3.2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三年内无经查实的造假、虚假投标等行为;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参与过润滑油公司同类型项目招标或服务,未因企业自身原因被列入润滑油公司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提前终止合同的。
下列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class=" list-paddinglef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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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联 系 人:刘炜轩/黄佳靖
电 话:021-31030305
电子邮件:shliuwei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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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