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部分楼层(39 层、40 层)装饰工程(项目编号::JG2023-09-0339)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3月22日15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部分楼层(39 层、40 层)装饰工程
2、项目编号:JG2023-09-0339
3、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合肥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部分楼层(39 层、40 层)装饰进行装饰装修。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安兴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中路439号
投标报价:3150000.1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欧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园内综合车间
投标报价:3078352.2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双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泰州市中国医药城泰高路东侧、药城大道南侧地块药城大道799号(A幢主楼2208室)
投标报价:3108581.16元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