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针状焦装置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针状焦装置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
招标编号:ZY23-SY24-FW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对锦州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针状焦装置项目建设全过程开展第三方安全监督。
标段(标包)划分:/ 。
2.2服务地点:锦州石化分公司。
2.3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至项目建设完成日期(预计2024年8月30日)。
2.4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和现场HSE工程师)4人,负责锦州石化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针状焦装置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监督,每天工作时间与工程施工时间同步,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对建设项目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安全措施科学合理。
2.项目建设期间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吊装、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进行追溯,查找管理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3.每天形成监督报告(ppt),分析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考核建议。
4.每周形成周监督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每周检查问题分析、整改措施建议、下阶段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安全监督工作建议等。
5.开展安全专项培训(包括安全监督人员、监护人及特殊工种等),内容包括风险管控、防火防爆、预防中毒窒息、优化作业许可、完善应急管理等。
6.实施期间由于乙方监管不力发生的事故事件,按事故事件的等级,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1)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50%。
(2)发生一般B级事故,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
(3)发生一般C级事故,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
(4)发生事件,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5-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法人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
2.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炼油化工方面及相近行业的生产保运、检维修、大检修、工程建设项目HSE监督业绩不少于5项,且每项业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4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margin-left: 21pt;">2.7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4.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 年3 月23日18时00分至 2023 年3 月28日18时00分,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22.2pt;">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2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自助购买系统(操作路径:登录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 年4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二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12100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孙哲 | 联系人:郭通博黄浩洋 |
电 话:0416-4264727 | 电话:024-82656513 0416-4267127 |
| 电子邮件:sygt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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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的情况,可先行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发至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稍后将会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