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406-FW617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项目(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1)第三采气厂各气田采出水系统排泥、检维修,清罐、清池等生产环节和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污泥,2023年拟计划对各生产区域产生的1487吨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处置;
(2)2023年由于各场站检维修等原因,第三采气厂拟计划对第三采气厂各生产区域产生的170吨废防冻液进行转移处置;
(3)2023年由于各场站检维修等原因,第三采气厂拟计划对各生产区域产生的130吨危险废物包装物、含油废物进行转移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移处置。
2.2招标范围:
(1)含油污泥招标范围为:第三采气厂2023年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总工作量为1487吨。
标段(标包)划分:3个标段。
第一标段:内蒙古境内(一标段)计划产生643.5吨;
第二标段:内蒙古境内(二标段)计划产生643.5吨;
第三标段:陕西境内(三标段)计划产生的200吨。
(2)废防冻液招标范围为:第三采气厂2023年废防冻液转移处置总工作量为170吨。
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第四标段:第三采气厂辖区内产生的废防冻液170吨。
(3)危险废物包装物、含油废物招标范围为:第三采气厂2023年危险废物包装物转移处置总工作量为130吨。
标段(标包)划分:2个标段
第五标段:内蒙古境内计划产生120吨;
第六标段:陕西境内计划产生10吨。
每标段需求一名服务商。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厂所辖区域,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等。
2.5最高限价:
(1)含油污泥最高投标限价:1106元/吨;
(2)废防冻液最高投标限价:3000元/吨
(3)危险废物包装物、含油废物最高投标限价:4000元/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油污泥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8<900-210-08>类。废防冻液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包括HW06<900-402-06>类、HW49<900-041-49>类。
含油包装物、含油废物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应同时包括HW49<900-041-49>、HW49<900-042-49>、HW49<900-047-49>类。提供网上查询渠道,证明相关材料真实性)。
3.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如本单位没有运输资质,需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有效的运输合同或协议。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处置单位厂区图片、设备图片,以及处置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批复文件(提供网上查询渠道,证明相关材料真实性)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8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第一、二标段10000元,第三标段4000元、第四标段10000元、第五标段8000元、第六标段8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6.开标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4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7.联系方式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第一、二标段10000元,第三标段4000元、第四标段10000元、第五标段8000元、第六标段8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4月1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地址:西安市明光路凤城五路十字东北角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二层
联系人:侯蒙蒙
联系人:姜楠 张敏
电话:0477-7229052
电话:029-68934551029-68934546
电子邮件:houmm@
电子邮件:2335945088@
2023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