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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设计)-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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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闽侯县-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设计)-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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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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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E3501210102100279005的 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设计) 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闽发改备[2018]A08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陈厝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5203.18平米,包括6#7#8#楼及其平台坡道、9#楼、10#楼、室外道路和停车场。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85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6727.15 万元。 2.5. 招标类型: 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 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及附属工程设计,包括地基处理施工图设计及三期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施工图设计为三期整个仓储以及道路部分;施工图设计包括三期工程所有单体建筑和构筑物的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和整个园区的总平图及地基处理施工图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包括但不限于工艺、建筑、室内外装饰、结构(含地基处理、装配式结构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高压供电、低压配电、通信、控制)专业设计;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管网、道路、围墙、绿化及消防水池、水泵房、雨水回用设施、污水处理池、闸口、高杆灯等)。 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07-01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壹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物流园或厂房工程设计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5 09:00:00 至 2023-03-20 17:00:0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12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元, 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04-07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 福州 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 (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3-04-07 09:30:0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67271500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679252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邮编:350111; 电话:13809502923, 传 真:/; 联系人:林晔。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莲花苑12号楼8层, 邮编:350014; 电话:15980112195, 传 真:/; 联系人: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00056220690010002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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