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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动车组配件维修
1
业务外包
(
二次
)
项目编号:
TY202
3
WB-GKJZ0
98
包件及成交人:
包件号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拟成交人
1
动车组配件维修
1
业务外包
新疆铁山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1
、公示期自
202
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
3
年
3
月
26
日
18
时止。
2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部
联
系
人:
陈中帅
联
系
电
话:
0991-7924759
通
信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
1
号
邮
编:
8300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白宗灵
联
系
电
话:
0991-78769198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643
号
邮
编:
830026
4
、
异议人提起异议
须
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6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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