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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配套生活污水泵站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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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配套生活污水泵站设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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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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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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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配套生活污水泵站设备
一、招标条件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以葫开发审字【2022】5号、葫开发审字【2022】6号招标人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资金已经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配套生活污水泵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拟对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及通信工程。其中,鞍山街新建道路长度1537.02米,龙江路新建道路长度927.79米,珠江路新建道路长度1906.73米,淮河路新建道路长度1904.505米。
3.招标范围:配套生活污水泵站设备的采购、安装、装卸、吊装、调试、运输费等工作内容,具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2023年05月20日至2023年6月9日,共20天。
5.合同估算价:45.08万元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4)投标人还应具备的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能够完成招标货物生产(或采购)、包装、运输、安装、吊装、装卸、调试、培训,能按时提供制造质量优良、安全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货物和服务。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0.45万元
2.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4日上午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递交地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五路47-1号)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开标。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4日09时30分至2023年03月30日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辽宁浩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64-3B)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赵文枫
联系电话:0429-2079080
招标代理人:辽宁浩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云路64-16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 人:郑雷
联系电话:13050959563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招投标信息均为政务公开服务,如与相关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有出入,请以相关法规指定媒体为准。
主办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维护:0429-3023809
业务受理:0429-3023826 0429-3023839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邮箱:hldsj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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