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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空调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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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空调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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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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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空调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发改发【2019】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空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隆台区兴隆台街28号
2.工程规模:工程:
3.合同估算价:335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0681001001
兴隆台区辽河美术馆空调改造项目
改造内容包括:空调安装11579m2,室外机电源线350m、室内机电源线2069m、线控器拆除及恢复208m2、楼顶空调室外机混凝土560m2、楼顶机座下防水560m2、办公区矿棉板560m2、办公区风管道拆除及恢复560m2、一楼南厅风管道拆除及恢复1194m2、一楼过廊风管道拆除及恢复240m2、大厅风管道拆除及恢复50m2,二楼办公厅风管道拆除及恢复460m2、过廊风管道拆除及恢复240m2、休闲区风管道拆除及恢复101m2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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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19年06月14日 开工至 2019年07月13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不提供信用报告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3、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6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帐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303873417488、联系人:郭女士、电 话:0427-8650032。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6.0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06月05日 14: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8时30分至2019年05月19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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