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采购公告邀请书 项目名称:2023年4-8月防腐涂料框架采购 项目编号:JZN23-WZ-XB-318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予以实施。 2. 采购范围2.1采购范围: 2023年4-8月防腐涂料框架采购,共计37项。最终以买方实际采购数量为准。(详见清单) 2.2项目地点:锦州石化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2.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接到买方发货通知15日历日内到货。如东北区域协同采购有招标结果,执行东北区域招标结果,新框架签订后,此框架终止。 2.4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5采购方式:邀请询比采购,1轮报价。 2.7交货状态要求:包装材料应使用可循环、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包装材料应确保产品不易散落、破损、沾污、受潮。 2.8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 2.9付款方式:转账付款和承兑汇票,其中承兑汇票付款金额占合同价款的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材料必须是在国内制造并销售的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制造招标货物的相应资质的生产商,应为中石油库内防腐涂料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 3.3投标方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font-family: Arial;font-size: 21px">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竞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3 月24日9时至2023年3 月27 日17时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竞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竞标人应先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网址: style="text-indent:28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②已注册或完成注册的竞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地址: style="text-indent:28px;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150%">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请有意参加的潜在竞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购买采购文件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4.3本次采购文件采取线上发送的方式。潜在竞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将“报名函+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执行人邮箱jzzhd@和代理机构邮箱syzb02@,文件款到达指定账号后,采购执行人通过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4.4竞标人支付文件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文件费订单,点击订单 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5. 采购文件的递交5.1本次采购采取邮箱发送加密压缩电子版的形式发送(需在指定时间发送,视频解密)。 5.2接收响应文件邮箱:jinzhoutanpan03@(锦州石化公司采购执行人邮箱)联系电话0416-4261826。 5.3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 日10:00(以企管法规处指定时间为准,另行通知)。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未按期提交响应文件。 5.4响应文件扫描件正本应均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内容予以确认),并加盖骑缝章,需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条款,必须其本人亲笔签名;副本应加盖骑缝章。 6. 保证金(如有)6.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自助递交(网址: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6.2未递交保证金的潜在竞标人不具备谈判资格。 6.3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执行《锦州石化公司质量保证金、违约金及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贸易商、代理商年采购额度200万元及以上,需收取10万元履约保证金;年采购额度100万元-200万元之间,收取5万元履约保证金;年采购额度100万元以下,收取1-3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视具体情况而定。”本次采购中标人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肆万元;向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2023 年 3月 日 10:00(以企管法规处指定时间为准,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8.2地点:商务楼608室(网上视频会议形式)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9. 联系方式9.1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联 系 人:赵海东 电 话:0416-4261826 9.2非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管理部门:企管法规处 电 话:0416-415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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