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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上海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业务承运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上海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业务承运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上海
发布时间:
2023-03-24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业务承运商服务采购


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业务承运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07-FW1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成品油公路配送业务承运商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保持足够的运力满足我公司实际业务需求,保持承运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态势,促进承运商加强管理,提高对公司公路配送的服务水平,有效应对避高温期间的运力需求,实现在资源正常情况下,成品油供应不出现脱销断档的目标,现拟继续引入社会公路承运商开展成品油配送业务。主要负责公司部分加油站和客户的配送业务,预计年运量在10万吨以上,三年运费预计在1600万元以下。

2.2 招标范围:部分成品油(汽油、柴油)公路配送业务,每年约10万吨以上。

2.3服务地点

配送范围:上海市。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送达地点:所属加油站和机构用户。

2.4 服务期限

3年(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逐年签合同)。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资质要求

具备运输汽油、柴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内容。

  1.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1.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4.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机具要求:

3.5.1投标单位须拥有完全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为承运商)的配送车辆。

3.5.2投标单位具备足够的运输能力,要求投标单位自有车辆不少于20辆,投标单位提供承诺文件,承诺合作期间,满足上海石油分配的配送区域运输强度要求。

3.5.3 参运车辆(包括汽油车、柴油车、隔仓车等)必须证照齐全(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证书、罐体检测合格证明、车龄年检证明等);参运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商业保险,且商业保险中必须购买车上货物险。

3.5.4 全部车辆必须安装具备实时跟踪、异常报警、行程回放等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必须安装具备网络查看,支持历史回放功能的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3.6人员要求

3.6.1运输人员及押运员具有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3.6.2承诺驾驶员必须具备B2及以上驾驶执照及道路危险运输驾驶员证。

3.6.3 必须为企业固定员工,每一辆车配足司押人员且数量应等于或高于车辆数,具备完善的司押人员招聘及管理制度。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2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324日至2023330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200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请将招标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汇款底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787207961@邮箱。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发售招标文件登记表

  1. 投标文件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34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李娇

联系电话:021-5095668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申晓辉、赵秀梅、白晓旭

电话:021-31030326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销售分公司

日期: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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