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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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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ST2023FG03002S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013.66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0,136,660.00
10,136,66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子公司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1.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 2.根据《关于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汕府〔2021〕54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加油站位置需位于工作供应商提供加油的位置必须位于我中心各类垃圾转运用车的全时可通行的主要工作交通线路上(既汕头市金环路(不含)以东、汕樟路(不含)以南、新津河以西、中山东路以北区域)或运行线路:黄河路--金凤东路--大学路(起点:金凤东路--终点:437乡道)上,距离该路线行驶不超过300米范围内。必须能为我中心各类垃圾转运车辆提供全时加油服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龙湖区珠江路60号
联系方式:张绍云13825817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联系方式:张小姐0754-88896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0754-88896000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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