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组团C116-1、C117-1、C118-1号地块项目(C118-1地块)
景观园林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两路组团C116-1、C117-1、C118-1号地块项目(C118-1地块)景观园林工程”的答疑补遗内容通知如下;本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答疑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包含,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答: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已注明“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不存在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情形,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答: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二)投标函附录”的“约定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招标要求的具体内容。
3. 请问未完工的业绩是否能参与中标。
答:本次投标要求的业绩为竣工验收合格的业绩。
二、补遗部分
1. 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为:5746141.25元(大写:伍佰柒拾肆万陆仟壹佰肆拾壹元贰角伍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70671.07元。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导入的QTF文件。
招 标 人:重庆康田星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8日
[50000120230317019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