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3年3月29日——2023年3月31日)
| 项目名称
| 涪陵高新区高峰片区场平及配套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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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 选 人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3-7218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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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
| 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23-6175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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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陵高新区高峰片区场平及配套工程(一期)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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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选候选人
|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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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选候选人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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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中选人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成交金额
(万元)
| 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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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65000022859700XU
| 最高限价
(万元)
| 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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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部门
及联系电话
| 涪陵区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2203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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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单位公章)
| 代理机构: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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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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