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下塘镇城市更新余岗路等十四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城市更新余岗路等十四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下塘镇城市更新余岗路等十四条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CCBZ0004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CCBZ00045
2.5 建设地点:长丰县下塘镇
2.6 建设规模:长丰县下塘镇余岗路等十四条道路建设项目系下塘镇城市更新项目,位于下塘镇境内。道路总里程约8.6公里,概算总投资约4.3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绿化、交通、照明、电力排管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本次为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分为2个标段:1标段包括余岗路(红枫路-凤庐大道)、梧桐大道(海棠大街-北辰路)、红枫路(秀水路-梧桐大道)、香樟路(秀水路-梧桐大道)、银杏路(秀水路-梧桐大道)、秦冲路(红枫路-凤庐大道)、海棠大街(秀水路-梧桐大道)、秀水路(海棠大街-红枫路)等八条道路,其中梧桐大道(海棠大街-北辰路)为城市主干道,其余均为城市次干路和支路;2标段包括汤小庄路(站东路-凤麟大道)、红枫路(站东路-凤麟大道)、门楼路(站东路-凤麟大道)、滨河路(站东路-凤麟大道)、渡槽河路(红枫路-滨河路)、梁岗路(古镇路-沿河路)等六条道路,均为城市次干路和支路。
2.7 项目投资估算:第1标段约27800万元,第2标段约158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合同签订后(以业主通知时间起算)5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段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完成止(设计任务以业主通知为准)。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研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编制;压矿评估报告编制;测绘(含现状地形方格网测绘);勘测定界报告书(含土地报批所需要的所有资料)编制;咨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综合管线设计(含供电排管);施工图预算、辅助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施工招标技术标书编制;方案论证;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征地拆迁边线放设(含征地拆迁图绘制);设计交底、答疑、交桩(含每半年对已交控制桩进行精度复核);竣工图复核;文物勘探及保护方案工作;交通影响评价及交通导行方案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计跟踪服务;上述所有需批复项目均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第1标段设计费概算约556万元,第2标段设计费概算约31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1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第2标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3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方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具有符合上述3.1条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3.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方的人员,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 2 家。牵头方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8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5 0551-6272197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8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
邮 编:231100
联 系 人:孙本状
电 话:0551-66393392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邮 编:231131
联 系 人:俞凡
电 话: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长丰县水湖镇
电 话:0551-62725069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4009980000),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第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726622601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5382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805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第2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876622809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163000015482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双凤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805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
2023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