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永宁大桥项目钢护栏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LJ-ZY-2023-14-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永宁大桥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钢护栏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温州市域铁路 S3 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永宁大桥项目北起飞云江北岸瑞光 大道,南至飞云江南岸纬五路附近,长约 3.127 公里,其中跨江范围长约 1.1 公里。 本项目集市域铁路、快速路、一级公路、慢行系统、市政管线过江等功能于一体,采用双层桥梁建设。实施内容包括高架主路(含 S3 线土建工程)、2 对出入口匝道和地面辅路。全线采用双层桥梁建设形式,上层桥为温瑞大道快速路,下层桥为市域铁路S3线,地面道路为仙昆线一级公路。
水域正桥工程概况
水域正桥从北岸温州至南岸平阳方向桥跨布置依次为:90m简支钢桁梁+90m简支钢桁梁+(140+200+260+140)m 刚性悬索桥+90.4m 简支钢桁梁+94.6m简支钢桁梁,双层桥面布置,上层为双向六车道温瑞快速路及人行道:下层为双线市域铁路S3 及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市域铁路线间距 4.0m,在下层桥面外侧挑臂设置非机动车道。
上层桥:快速路+人行道,桥面全宽 35m,即:中间护栏 0.5m,左侧路缘带2×0.5m,行车道 2×(2×3.5+3.75)m,右侧路缘带2×0.5m,护栏2×0.5m,人行道2×3.5m(含人行道护栏),结构宽度 2×1.5m。远期可根据交通需要,将人行道改为机动车道,拓展为双向八车道,人行道设置在桁外。
下层桥:市域铁路+一级公路,桥面全宽 35m,即:市域铁路 11m,公轨安全隔离带 2×1.3m,左侧护栏2×0.5m,左侧硬路肩 2×0.75m(含0.25mC值+0.5m路缘带),行车道 2×(2×3.5)m,右侧硬路肩 2×0.75m(含 0.5m 路缘带),右侧护栏 2×0.5m,结构宽度 2×1.2m。外侧非机动车道 2×4.5m(含护栏)。
陆域引桥段工程概况
陆域引桥段分上层桥、下层桥、地面道路及快速路出入口匝道。上层桥为快速路,下层桥为 S3 线市域铁路,上层桥和下层桥组成公轨合建桥,地面道路为一级公路,由地面部分和桥梁部分共同组成。
交货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中交路建永宁大桥项目施工现场(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王波,联系电话: 13986161374)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钢护栏 招标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物资钢护栏 ,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700-2019 《碳素结构钢》、GB/T 709-201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招标物资使用项目的设计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但代理商与其所代理的生产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6)其他条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物资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我国同类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
①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②在“信用中国”(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报名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网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系统(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14时00分前汇款至招标指定账户,购买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财务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购买标书后将银行转账的电子回单发送到电子邮箱:1754926561@,对于未及时发送电子回单或电话联系,导致交纳标书款不能下载招标文件的,标书费不予退还。
开户名称: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
账 号:3100 1505 4000 5002 3202
5.3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交路建永宁大桥项目钢护栏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4成功递交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于2023年4月6日15时00分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4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报价表,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投标文件扫描件,递交时间为上传成功时间。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扫描件内容冲突时,以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6.2 逾期未上传或未全部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邮寄1份纸质投标文件至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7号楼4层;邮编:201203)收件人:唐春利,电话:1807650672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单位: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7号楼4层 邮编:201203
固定电话:021-68795588 传真:021-68790151
电子邮箱:1754926561@
网上咨询联系人:唐春利 18076506720
温州永宁大桥项目联系人:李参政 18523667527
王 波 13986161374
招标监督机构: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部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材质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需用项目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1
| 钢护栏(上层:外侧护栏、中央护栏、人行道栏杆;下层:外侧非机动车道护栏、机动车道外侧护栏)、接触网吊柱、机非隔离栏
| Q355C
| t
| 4301.098
| 中交路建永宁大桥项目
| 300
| 50000
| 根据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加工运输、防腐涂装
|
| 2
| 检查车轨道
| Q355D
| t
| 625.75
|
| 3
| 检修道栏杆、下层非机动车道内侧栏杆、检查梯、墩顶围栏
| Q235C
| t
| 146.999
|
| 4
| 机非动车道栏杆、防落梁、管线吊架
| Q235b
| t
| 246.593
|
| 5
| 防抛网型钢
| | t
| 95.45
|
| 6
| 钢护栏
| 不锈钢管
| t
| 35.727
|
| 7
| 遮缝钢板
| 不锈钢压板
| t
| 1.995
|
| 8
| 钢支垫、反力座、滑靴
| 含MGB滑板
| t
| 400
|
| | 合计
| | t
| 5853.612
| | | | |
注:
1、交货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中交路建永宁大桥项目施工现场,联系人:王波 13986161374
2、交货期:预计从2023年05月开始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 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700-2019 《碳素结构钢》、GB/T 709-2019《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招标物资使用项目的设计图纸要求。
4、投标人按照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5、清单中材料均为固定单价按理论计量(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图纸重量,超过图纸数量的按图纸数量计量,只计量招标人业主清单内的物资,辅助材料不单独计量)。
6、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图纸进行加工供货,若招标人对加工要求另有规定的,则投标人应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7、投标人按图纸要求提供上表加工件的原材料、制作、运输等所需的预埋件、螺栓等所有辅助材料,所有从原材料采购-招标人交工验收所需的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人工、安全防护、辅助材料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只提供与钢护栏施工相关的钢筋和混凝土。预埋件全部由投标人提供。
8、投标人负责钢护栏场内运输、提升至桥面、钢护栏钢构件、连接杆件、紧固件的防腐涂装等与钢护栏采购运输有关的所有工作。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及相关要求进行供货,且供应数量最终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9、投标人负责钢护栏及其配件材料的采购、加工、制造、检试验、包装、运输、装卸、现场存放保管及其他相关检测等与钢护栏供货有关的所有工作。
10、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现场施工配合及售后服务。
11、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人对钢护栏及其配件的提供、安全管理、现场配合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与义务均含在本次招标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