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安全评价服务项目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安全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JX22-FW018-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背景概况
1.1.项目名称: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安全评价服务项目招标方案
1.2.服务内容:根据加气站营运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安全评价的标准及有关规定,为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划转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提供安全评价服务。
估算金额:300万元
1.3.服务标准:详见主要技术要求。
1.4.计费依据:根据市场调研,对同类型加气站开展评价工作收费情况进行摸底,统筹考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拦标价。
1.5.招标条件: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1.6.项目实施单位: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1.7.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承办人员:冯宇 联系方式:0991-6600620
1.8.付款方式: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评价框架协议后,由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实际约定合同支付条款。
招标范围: 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划转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安全评价服务。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划转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1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对天然气销售新疆分公司划转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按照安全评价的标准及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评价方式调查、收集、整理安全评价需要的各种资料,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1.2对投标人承担的项目,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遵守加气站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1.3在评价过程中,招标人对评价进度和项目整改建议须随时知情,并可以督促投标人按时完成评价服务和提供必要的整改建议。
1.4本项目人员配置合理、满足项目进度需要,需至少提供5组(每组不少于2人)人员,可以同时开展服务项目。
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主要技术要求:
2.1安全评价技术要求:《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2.2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评价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评审;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专家评审前负责向招标人提供整改方案。
2.3投标人必须保证派驻现场检查的评价人员具备相应的评价资质,派驻人员必须持有评价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4投标人提供的评价报告内容及格式均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范要求,并对评价报告的客观、真实、准确负责。
2.5各类安全管理监督、检测服务结束后,投标人应对被检测单位涉及的商业秘密实施保密。
2.6服务地点:以招标人通知单指定的具体地址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需是有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资质认证的服务机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3.4.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15:30:00时至2023年04月06日23:59: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1日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5.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
联 系 人:冯宇
电 话:0991-6600620
电子邮件:fyksxs@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亚南路326号中国石油西部钻探大楼招标中心
联 系 人:陈智慧/章桂梅
电 话:0991-7890107/7890671
电子邮件:chenzhihws@
7.其它
7.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7.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class="first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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