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垃圾分拣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答疑和补遗(二)一、答疑部分:
问题1:
企业成立于2018年后,财报不足3年,可否投标?
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因此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否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为什么要特意要求一级建造师?请业主更改为建造师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答:
该项已变更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详见本次补遗。
问题3:
现在都2023年了,是否财务要求应该是2020/2021/2022年的?请业主合理更正一下。
答:
考虑到部分企业还未完成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故财务要求为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
问题4:
现在都2023年了,是否财务要求应该是2020/2021/2022年的?请业主合理更正一下。
答:
考虑到部分企业还未完成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故财务要求为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
问题5:
财务要求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这项要求有点过分,此项要求故意排斥新成立的公司吗?新成立的公司怎么提供这3年的财务报表?建议业主改成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因此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否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6:
为了防止恶意低于成本投标报价,请业主方考虑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现金(50%)+保函(50%)的方式。
答:
根据发改法规〔2023〕27号,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
工程限价清单中的措施费没有限价,什么时间能补发完整清单?
答:
已修改,详见本次补遗清单及最高限价。
问题8: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的财报,与中央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符,对于2020成立许多公司,没有2019年的财报,不能参与投标事宜。为响应2023政府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的政策,建议取消财报。
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因此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否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9:
新成立的公司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因此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否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0:
本项目相对较为简单,本项目没有设置业绩要求,资质要求为三级资质,其目的就是给更多施工单位公平竞争的机会。然而却要求了2019年开始三年的财务报表,这样就导致很多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为了能给近两年成立的新公司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请问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能不能只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包含本年度)财务报表?
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因此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否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1:
本项目相对较为简单,本项目没有设置业绩要求,资质要求为三级资质,其目的就是给更多施工单位公平竞争的机会。然而却要求了2019年开始三年的财务报表,这样就导致很多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为了能给近两年成立的新公司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请问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能不能只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度的财务报表(不包含本年度)财务报表?
答: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2条要求:“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因此需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否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补遗部分
1、本次补遗内容:2023年3月28日发布的补遗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因缺少措施费最高限价作废,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以本次补遗发出为准。
2、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变更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招标文件其余地方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均变更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铜梁区)上自行下载本项目答疑及补遗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无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均视为已知晓招标人所澄清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文件针对同一条款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金龙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傲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50022420230309001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