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消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2年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200777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及预算: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1家单位,负责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的消杀服务项目,本项目上限总预算:14万元(含税)/年
项目内容
| 服务地址
| 服务要求
| 预估服务次数
| 单价限价(元/月)含税
|
消杀服务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 需对采购人要求场地的室内、室外、外围绿化带、垃圾房、下水道、污水井、收发货区域、员工通道等范围进行除“四害”综合服务。每月要出具消杀计划,每次消杀要进行验证和出具消杀报告
| 1、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配餐中心内一楼、二楼生产车间,每周两次外围消杀加一次车间内消杀
2、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五楼行政办公区域,每周一次消杀
3、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垃圾房,每周两次消杀
4、配发物资仓库,每周两次外围消杀加一次仓库内消杀
5、兴围村物资仓库,每周一次内部消杀
6、兴围村员工饭堂,每周两次内外消杀
7、中国电子空厨店、运保楼南航空厨店、怡安居南方空厨店,每周一次消杀
8、食品车,每月一次消杀,预计30辆车,覆盖率100%
| 52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使用量和2022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协议有效期内,若因采购人上级规划、业户因素、业务发展、变更等导致本合同服务地址、场所发生变更或合同需要部分或全部解除的,采购人有权提前通知竞价人进行变更、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涉及变更的事项双方应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认。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详见1.5
| 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 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7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企业资质证书》。(注意:提供资质扫描件并盖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部崔小姐 0755-23453191
EMAIL:cuixiajing@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竞价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5-23453191
如竞价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南方航空综合大楼5楼深圳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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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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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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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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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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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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