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结算单价以到货当期《桂林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单价+固定浮动额。其中《桂林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单价为机制砂与碎石(综合)含税信息价(元);固定浮动额为固定金额,上浮金额为正,下浮金额为负。投标报价时以2023年第2期公布的信息价进行报价。固定浮动额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材料的报价为送到二分局广西灵川县海洋二期风电场项目拌合站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货物出厂价、运输费、过路过桥等费用、装卸费、检验费、仓储费、保险费及所有税费等)。结算时,数量是根据过磅重量进行折算,1.5吨=1方。
2.发票:税率 %,采用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交货期:根据买方需求分批次供货。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发货通知时间、种类规格、数量内容后两日内送达项目现场。
4.交货地点:广西灵川县海洋二期风电场项目拌合站(广西桂市灵川县福家田村)。
5.资质文件: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价响应人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代理商竞价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货物的来源证明。并附上近三年相关供货业绩3份。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材料价款的结算和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每月10-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四份,需方三份其中收货标段留存一份)和《结算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后的实际数量结算,并开具国家正规发票(含税务机关代开),付款比例为本期结算总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满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结算总价剩余的3%;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8.质量标准: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各项指标均须符合国家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投标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建筑行业国家标准各项性能指标要求。
细骨料(砂):品质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要求,选用中砂(Ⅱ区砂),细度模数2.3~3.0,石粉含量(MB值<1.4时,石粉含量≤7.0%;MB值≥1.4时,石粉含量≤3.0%;),泥块含量≤1.0%,坚固性≤8.0%,硫化物含量≤1.0%,有机质浅于标准色,氯离子含量≤0.06%,压碎指标<30%。非活性骨料。
粗骨料:品质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要求,针片状≤15.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压碎指标≤10%,坚固性≤8.0%,硫化物含量≤1.0%。非活性骨料。选用5~10(mm)、10~20(mm)、16~31.5(mm)粒径骨料。
9.执行规范标准: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 52-2006)标准规范要求。
10.检查及验收:按在交货地点的过磅(检吨)计重交货。如果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11.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附表格式,报价在空白处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至我方后不能随意修改。
12.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3.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于2023年 4月 10 日 17 点之前上传到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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