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4-02 15:09|发布单位: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3|项目监管地:建始县|
【项目概况】
建始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ZJS-230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2-2023 - 00109
3、项目名称:建始县2023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1.38268(万元)
6、最高限价:111.38268(万元)
7、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四十二坝等水库维修养护(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 7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磋商申请人单位。(5)各潜在磋商申请人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磋商申请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磋商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磋商申请人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3.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CA办理咨询电话:13627254633、4009280095-5技术支持QQ:2648307856。3.2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4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点限额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2.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3.各供应商登录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联系电话:13517160796,联系地址: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始县红土坪红土中路9号)。(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始县水利局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设路33号
联系方式:0718-392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始县红土坪红土中路9号
联系方式:1351716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8-39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