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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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永乐花园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小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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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滁州市南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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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南谯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永乐花园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滁南发改审批【2022】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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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人
|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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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主
|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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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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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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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方式
| 小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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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办法
| 随机抽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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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与选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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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永乐花园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小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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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czgc2023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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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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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标段编号
| czgc2023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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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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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
| 约396.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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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
| 约396.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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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
| 详见选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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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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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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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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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选取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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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选取人资质条件
| 1、本次被选取人仅限于在南谯区注册的企业参与。
2、被选取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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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被选取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选取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选取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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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1、被选取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选取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选取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被选取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被选取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选取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选取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选取;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选取。
2、被选取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被选取人参加选取。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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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选取
| 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取。
本次选取□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取,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选取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选取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选取的,选取文件下载、选取保证金缴纳、响应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选取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选取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选取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选取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选取的,联合体选取牵头方必须在选取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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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标段选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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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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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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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17时30分至 2023年04月06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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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方式
| (1)潜在被选取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选取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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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公告
| 2023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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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06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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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
| 被选取人应在选取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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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时间
| 2023年04月06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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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地点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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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文件价格
|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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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选取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选取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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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保证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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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收取
| ☑要求被选取人提交选取保证金,选取保证金的金额:4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选取保证金。被选取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选取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选取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被选取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选取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被选取人免缴选取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不要求被选取人提交选取保证金。选取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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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保证金形式
|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纸质、电子)、担保机构担保(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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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选取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选取保证金须选取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选取保证金须从被选取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选取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被选取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14063;
②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56;
③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8571570673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永乐花园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选取保证金。
各被选取人请严格按照选取公告和选取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选取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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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保函要求
| 1、采用电子保函的,被选取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被选取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被选取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响应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选取保证金。
4、选取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选取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选取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被选取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选取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选取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被选取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签人须在选取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选取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选取人(或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选取人有权取消其中签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选取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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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被选取人为联合体选取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选取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选取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选取过程中未违反本选取文件第二章“被选取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被选取人。如在选取过程中被选取人存在本选取文件第二章“被选取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选取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选取保证金。被选取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选取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选取文件“被选取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选取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选取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选取保证金不予退还。
3、被选取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选取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选取文件规定承担选取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选取文件所列全部选取保证金,被选取人在选取人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选取保证金的,选取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缴,选取人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被选取人承担。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被选取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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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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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选取环节和选取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选取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登记、更新、选取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被选取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被选取人填写选取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被选取人无须至选取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选取文件,被选取人远程解密方式:被选取人在选取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4、被选取企业必须报名并下载选取文件并按选取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后方可参加选取。
5、参加选取企业不足三家的,重新挂网选取。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选取(远程解密)方式,选取时被选取人无须至选取现场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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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 1.本项目选取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
2.被选取人应填写选取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否则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注:被选取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选取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选取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选取,请被选取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选取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被选取人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被选取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选取,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选取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响应文件。
5.被选取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选取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响应文件上传。
6.被选取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响应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选取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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