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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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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福建 |
发布时间: |
202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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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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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QZZXZXCZ2023021二、项目名称: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见后附《项目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经营权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特别提醒:投标码和报名凭证必须在上述时间内获取,逾期无效且不得参与投标。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复。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口头或异议期已过提出的异议将不予接受。十二、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及《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减免部分项目收费的通知》“二.货物、服务类”规定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银行账号: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账号:8111301012600525104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东段公交大厦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13959748516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726号路桥大厦六楼E-mail:qzzxzx@邮编:362000电话:0595-29016288、18559571199传真:0595-29018566联系人:陈女士监督管理部门:中共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联系电话:0595-28282861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
收款人:泉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帐号:1500009511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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