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汨罗市水利局/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汨罗市藕花水库等4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一标段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汨罗市藕花水库等4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一标段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3】0044号
项目编号:ZLRML-2023-1002
预算金额:26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4.00万元
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 包号 | 品目分类 | 包名称 | 服务时间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01
| C100001-工程设计服务
| 汨罗市藕花水库等4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前期工作一标段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期60个日历日。
| 24座水库安全鉴定、可研阶段编制工作、初设阶段编制工作(包含各阶段设计编制所需工程测量、地勘、检测等各项任务)
| 264万元
| 2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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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6号),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证明材料,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将资格承诺声明(附件2)作为资格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质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专业(水库枢纽)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童湘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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