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已由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永寿县城内,南起新华十字,经新永路、建设路、火车站大街,北至永甘路;
2.2 工程规模:新建两趟雨水管道,管道位于路西车行道下,管道长约2400米,主管径DN1800-DN2200;支管位于路东车行道下,管道长约4000米,支管径DN300-DN1500,同时设检查井约100个,并恢复沥青路面。
2.3 项目投资总额:980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80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4263516ujkm1fkzf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2;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3;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4;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5;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1-Y10,Y41-Y49,不含Y10-Y11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11-Y20,Y50-Y59,含Y10-Y11连接管道,不含Y20-Y21、Y59-Y60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21-Y30,Y60-Y70,含Y20-Y21、Y59-Y60连接管道,不含Y30-Y31、Y70-71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31-Y40,Y71-Y81,含Y30-Y31、Y70-Y71连接管道,不含Y40-Y82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82-Y98,含Y40-Y82连接管道)。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至 2023 年 04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至2023 年 04月 11 日18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2023 年 04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起至2023 年 04月 11 日18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4月18 日 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3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
7.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刻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版U盘(1份)邮寄或送达至招标代理公司(节假日除外)。
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501室
联系人:何煦 电 话:1862857223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本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经理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经理、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
9.2 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9.3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本项目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永寿县基建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37663443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西兰大街南段23号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501室 |
| 联系人: | 胡妙 | 联系人: | 何煦 |
| 电话: | 029-37663443 | 电话: | 18628572230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咸阳世纪大道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6105 0163 5008 0000 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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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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