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基地提升改造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基地提升改造工程由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开始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阳岐路55号,地块为工业用地,使用权为出让所得。项目由1#研发楼、2#宿舍楼组成。总建筑面积24268.76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472.5㎡(计容),地下建筑面积8796.26㎡(不计容),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建筑系数40%,绿地率15%。本工程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5月31日(暂定),合同总价为1.1亿元。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商品混凝土,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分批次供货。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具体供货周期视询价单位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 号
| 数量(m³)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非泵送水下C35
| 5400
| 表中商品规格型号暂定作为其它标号混凝土代表,实际根据现场进场规格套用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福州地区每月信息价对应的同等强度同等级混凝土单价下浮率作为本合同的约定结算单价
|
| 2
| 商品混凝土
| 泵送水下C35
| 25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泵送C40
| 155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泵送C35
| 128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泵送C25
| 123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泵送C20
| 90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泵送C15
| 2500
|
| 合 计
| | 60000
| |
(3)品牌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四航局及以上级别引入物资供方。
(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为大型工程供应混凝土的能力、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财务能力要求:本次招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供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贸易商自身未有的情况下需提供厂家盖章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近3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
(9)其他要求:贸易商或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或经销该品牌的代理授权文件(盖章版)。
4. 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原材料、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 50496-2009《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8-200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5、《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66-2017、《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2003年版)、《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490-2009)、《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技术规程》(DBJ/T13-42-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等的相关标准要求。若国家实行新的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强度和耐久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质量检验资料(如原材料质保书、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出厂检验资料、混凝土配合比报告、耐久性要求报告等)
5. 计量及验收
(1)数量验收:以卖方出厂磅单为依据,磅差范围不超过国家标准±2%。买方复磅验收,若复磅重量超出出厂磅单重量,以卖方出厂磅单重量结算;若复磅重量少于出厂磅单重量,以买方复磅重量结算,过磅费用由卖方负责。商品混凝土供货量的抽检方法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有关规定计算,密度值由供方提供或由供需双方在搅拌楼的出料口实测,以实测值为准。用于检查一台运输车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装载量的重量检测,应在运输车出厂后随机抽取。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三车为一个单位,其平均值在-2%以内不作违约论处。重量检测平均值超过-2%的,本批次混凝土按照实际检测重量的一半作为当批次数量计量依据。
(2)卖方的随车《混凝土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规格型号、数量和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等信息。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6. 合同结算和付款
(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向买方结算货款。
(2)买方收到6.1 所列的单据,经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作为支付依据。第一个月货款(现金或者银行承兑汇票)买方于第四个月前(结算后卖方提供合格发票)向卖方支付75%(价格参照当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信息价),待单体结构封顶付至总货款的85%或于每年底12月30日前付至已供货结算应付款的85%;余款12%在货款85%支付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剩余履约保证金3%(不计利息)在卖方该合同整批货物最终送货确认无质量问题并办理结算3个月后的30天内以无息结清。3%余款的支付并不能免除卖方对支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招标人因前期筹备而出现的资金紧张状况,须投标人具备合同要求的的保供及垫资(20%)能力,待资金状况好转之后按合同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3)保证金在本合同供货履行完成且供货符合本合同要求后,卖方送齐28天检验报告后,买方在最后一次付款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4)卖方凭正规的发票及收款收据收取相关款项。如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①买方应缴纳的税款②相关滞纳金③税务罚款。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2)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操作,无购买费用。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寄方式发售。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开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
(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项目联系人:冷江涛电话:13755672826
公司联系人:甘小涛电话:15727639048
电邮:gxiaotao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