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城南地表水厂(扩建)施工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立项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2]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五河县水利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维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扩建规模6.5万m³/d,同时新增10万m³/d的预处理和深度处理设施,更换取水泵4台,新建DN900输水管线2.6km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项目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工期:280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7666.301292万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指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投标人信用等级得分以联合体成员中最高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评分依据,本项目其他业绩、荣誉、人员、奖项等评分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五河县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新集加压站施工、五河县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城南地表水厂(扩建)施工、五河县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城北水厂施工3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项目。如中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不再被上述其他项目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3年4月4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 公告、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2023年4月4日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 11 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9 注意事项
9.1 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饮水安全工程或供水工程施工业绩;或建设规模2万m³/d及以上的给水厂(或加压泵站)工程施工业绩。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完成的上述工程施工业绩也予以认可。
9.2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9.3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4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9.5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WHGCZ039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6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7 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施工组织设计”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五河县水利局
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 8 号政府办公大楼 2 楼
邮编:233300
联系人:孟祥宇
电话:0552-2328829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维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安冬梅、叶倩倩
电 话:18110907650、15856903755
邮 箱:2410710994@(邮件不得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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