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院 改性甲基铝氧烷MMAO-7(重招)
【石化院 改性甲基铝氧烷MMAO-7(重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改性甲基铝氧烷MMAO-7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性甲基铝氧烷MMAO-7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改性甲基铝氧烷MMAO-7 2.2吨。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要求,按约定时间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超过上述要求2周,投标被否决;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投标资质文件。
(2)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MMAO-3A、MMAO-7等改性甲基铝氧烷300Kg以上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销售合同、质检报告。
(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所投产品授权书。
(4)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的销售、检验及运输。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2年年度,如未审计完成,可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为准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ref="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3年4月25日09:00(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请注意:由于银行账号是昆仑银行的,投标保证金须存到电子钱包后再进行投标保证金付款。)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4月2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实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公示。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西沙屯桥西中国石油创新基地 A42地块
联 系 人:王秀文
电 话:86-10-80165280
电子邮件:wxw45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梁谢爽 林峰
电 话:010-62065813
电子邮件:tjlxs@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